近日,在重庆市审计局内审处的业务指导下,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效能。
一是建立监督预警机制,促进明责知责。向直管区局和直属单位制发经济责任告知书,开展主要负责人任前经济责任预警提醒谈话,全面告知其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应承担的直接责任、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等内容,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二是建立监督协作机制,加强贯通融合。通过年度审计计划共商、被审计对象信息共享、重要事项共研、重大问题共查等措施,不断加强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财务等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做到各项监督贯通融合、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三是建立质量控制机制,规范过程管控。编制审计重点问题清单,制作取证记录和工作底稿参考模板;开展审中调研,审核审计组编制的取证记录和工作底稿;在结束现场审计前,与被审计对象沟通审计发现问题初步认定情况,必要时补充取证,确保审计质量。
四是建立结果反馈机制,压紧压实责任。通过召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会议,对被审计单位突出问题涉及领域的时任和现任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动被审计单位落实责任、整改问题,提升市场监管工作成效。
五是建立结果运用机制,提升监督效能。建立审计整改事项台账,严格实行对账销号管理;定期通报审计发现问题,推动举一反三,对照检查,未审先改;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市市场监管局审计处)
原文链接:http://sjj.cq.gov.cn/sjzc/nbsj/202308/t20230824_1226840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