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联合向新任职市属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发放《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进一步前移了监督关口。
《告知书》按照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应履行经济责任事项和相关要求,告知市属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在履行贯彻落实中央政策措施、重大经济决策、经济管理、内部管理、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责任;告知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在履行贯彻落实中央政策措施、“三重一大”决策、经营管理、内部管理、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责任。
同时强调应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开展,促进领导干部领导干部明法纪、讲担当、重实干、严律己,切实走好履行经济责任的“最先一公里”。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3/8/22/art_89372_10357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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