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吉林省市、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蛟河市审计局坚持“研究型审计”理念,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学习,为更好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谋划贯彻落实工作。该局以《审计要情》形式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汇报我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职责抓好学习落实,同时,要参照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做到学习与自查相结合。按照市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召开专题学习会,市委办、政府办、发展改革、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农村、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及各乡镇街区参加学习,审计局就指标体系进行深入解读,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单位实际,参照指标体系中5个方面18个具体指标进行自查和数据整合,为审计提供专业支持。
三是结合地方实际,积极开展自然资源离任审计。该局认真学习领会《吉林省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指标设置、评分方法,结合具体审计项目以及当地资源禀赋特点,对资源环境相关决策与监管职责履行情况、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及有关监督考评情况、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情况、资源环境相关资金项目绩效等进行审计评价,准确界定责任。
(蛟河市审计局 谭学博 供稿)
原文链接:http://sjt.jl.gov.cn/sy/sjdt/sxkx/202308/t20230825_8788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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