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审计局在市本级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中,重点关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推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便民、惠民、利民作用充分发挥,更好依法维护和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
完善追偿机制。推动相关部门建立追偿台账、细化追偿措施,同时加强追偿机制协同,强化“协作+协议”措施,提高追偿效率。截至6月中旬,全市共追偿救助基金垫付案件11起,追偿垫付资金81.24万元。
加强资金管理。督促市县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将救助基金1954.11万元按规定全额划转至省国有金融资本运营评价中心救助基金管理账户,实行全省统筹管理,保证所有符合条件的事故受害人都能得到统一标准救助,实现“应救尽救”。
加大政策宣传。推动市县交通警察支队(大队)加大对救助基金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政策的宣传力度,向全市群众宣传救助基金“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惠民政策100余次,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率,为救助基金充分发挥作用打下坚实基础。(
原文链接:http://sjt.sc.gov.cn/scssjt/sxdt/2023/8/25/3123eec51bf44254942c82c6c2bafe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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