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芜湖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旨在全面系统地推动芜湖市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完善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平台,更好发挥内部审计在促进单位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强化监督,提升质效。以周期轮审制度为抓手,加大对内部管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力度,提高对重要单位、重要岗位、重点资金的审计频次,有序推进内部审计全覆盖;加强内部审计质量管理,着力构建计划、执行、复核、监督、考核、追责、整改等业务规范体系,加强项目实施管理;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督促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整改工作联动机制、整改督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二是集中研判,分类指导。对于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等管理使用财政资金多、下属单位多、审计发现问题多的重点机关单位,要求加强内审机构建设,明确工作职责,配备专职人员;推进国家和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按照有关规定成立审计委员会(或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设置独立的内审机构;推动市建投公司、市国投公司、市中江城建集团、市宜居公司等规模较大的市属国有企业,按照芜湖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在企业党组织、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是加强统筹,形成合力。有效利用内部审计力量和成果,实现内部审计价值最大化,以此扩大内部审计成果的辐射范围和影响力;推动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主管部门等其他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机制,在信息共享、成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方面形成监督合力;积极推进内部审计专家库的建设,统筹整合内部审计人才资源。
原文链接:https://sjt.ah.gov.cn/xwzx/sjdt/sxdt/405882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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