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天津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积极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为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审计重点更加明确。评价指标涵盖了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5个重点方面,涉及17个指标64个评分点,既明确了审计重点事项,也促使领导干部做好常态化体检,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成效。
二是审计评价更加科学。评价指标对领导干部履行生态文明建设职责情况作了细化,在依法查证基础上进行量化评分,实现了审计评价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评价结果更加精准。
三是审计程序更加规范。评价指标注重可操作性,结合以往审计工作实际,对指标选取、调查取证、评分评价等关键环节进行规范,确保审计全流程有章可循。
四是审计监督更加高效。明确审计评价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纳入主体责任考核及绩效考评,推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效贯通,形成监督合力。
原文链接:http://sj.tj.gov.cn/xwdt_146/sjdt/202308/t20230828_63870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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