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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审计局构建“1+3”制度体系推动审计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09-03     来源: 宁夏审计厅     作者:佚名    

  利通区审计局通过构建以工作制度为引领,监督融合制度、审计整改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为协同的“1+3”制度体系,推动审计工作全流程、审计监督全覆盖。

  一是以工作制度为引领,把准高质量发展定位。健全完善经常性学习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第一议题”,分别列入区委、区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专题学习,推动“总书记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党的工作重点抓什么,审计就审什么”在审计机关不折不扣落实。制定《利通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利通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从政治高度和全局角度计划本地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本地区审计监督重大改革措施等,确保党的领导在审计工作中得到具体体现。编制《利通区审计全覆盖五年规划(2019—2024年)》,推进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切实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二是探索构建大监督格局,推动多种监督融会贯通。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和区审计局联合印发《利通区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作工作机制》,努力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审计监督融会贯通的良好运行机制和“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建立《移送问题线索核查处理结果反馈机制(试行)》《利通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利通区审计局利通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机制(试行)》《吴忠市利通区检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通过定期会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追责和线索结果反馈,有效整合纪检监察、区委巡察、检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资源,促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出台《利通区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利通区内部审计资料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促进内部审计成果转化运用,切实推动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有机融合。

  三是树立审计整改工作“一盘棋”思想,强化审计整改系统管理。制定《利通区委审计委员会审计监督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工作办法》,进一步推进督察督办工作和审计整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利通区审计整改“清零”行动实施方案》,实现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促全覆盖,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销号,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建立《审计干部包抓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机制》,明确主体责任落实、整改工作开展、审计整改资料归档、长效机制建立、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审计成果运用等 6 方面重点包抓任务,通过跟踪督察、联动通报、常态预警、提醒问责等方式发挥包抓小组督促整改作用。

  四是强化经济责任监督,探索实现经济责任分级控制。建立《利通区审计局审计对象名录库》,将111个部门(单位)纳入审计对象名录,确保底数清。出台《利通区区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增强区管科级干部经济责任意识,明确前后任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推进经济责任审计高质量发展。建立《利通区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根据干部管理监督需要和审计资源等实际情况,将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划分为A、B、C、D四大类,确保审计监督全覆盖无盲区。(利通区审计局  郭甜甜)


原文链接:https://sjt.nx.gov.cn/sjzx/sxdt/202309/t20230901_4247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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