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召开十四届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8月22日,文昌市委书记、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龙卫东主持召开十四届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传达学习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八届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听取和审议《文昌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编制市本级决算草案情况审计结果报告》《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的审计报告》《2023审计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研究部署下一步审计工作。
会议指出,要强化对标对表的政治自觉,把牢审计工作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八届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如臂使指、如影随行、如雷贯耳”重要要求,严格落实“四个报告”工作制度,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谋划好审计工作;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夯实审计整改全过程管理基础,强化审计整改指导,抓早抓小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高标准高效率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会议强调,要构建内强能力外强协作的审计监督体系。提升审计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打造经济监督“特种部队”,深入推进科技强审,做实研究型审计,创新审计模式,全面从严治党治审,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深化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巡视巡察、组织人事、人大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司法监督等各类监督的高效协同,进一步打通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的贯通渠道,整合信息资源、发挥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率,注重加强重大监督事项会商研判和完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违纪违法问题审深审透、一查到底,加快推进“清廉文昌”建设。(林晓霞)
龙华:召开八届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8月23日,海口市政府副市长,龙华区委书记、区委审计委员会主任黄舸主持召开八届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八届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十四届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听取2022年以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情况汇报,审议通过《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工作报告》《2023审计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文件,研究部署全区审计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严格遵循“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的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上聚焦发力”的总体要求,真正做到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更有利更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龙华经济发展大局。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扛起政治责任,开阔胸怀、涵养雅量,信任审计、支持审计、配合审计,不断提高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力,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
会议要求,区审计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做到党的工作重点抓什么、审计就审什么,在经济监督中充分体现政治导向、政治要求,确保令行禁止。要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围绕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六水共治、重点民生领域、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权利规范运行等方面开展审计,全面提高审计监督整体效能,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要突出审计结果运用,把督促审计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全力推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深化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王雁)
美兰:召开八届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8月24日,海口市美兰区委书记、区委审计委员会主任朱军主持召开八届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传达学习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八届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十四届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和《2023审计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加强审计工作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为促进美兰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提供审计监督服务保障。一要把好思想之舵,坚持审计工作正确方向。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把握准、领会透、落实好上级部署,对所有管理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严格审计监督,形成常态化、动态震慑。二要强化审计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围绕促进权利规范运行,加大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力争完成八届省委巡视组反馈的经责审计、自然资源审计覆盖面等问题整改工作。三要推动整改落实,促进各部门各单位依法行政。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要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亲自推动问题整改,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要按有关按规定严肃处理。(林国梅)
原文链接:http://audit.hainan.gov.cn/ywdt/zscd/202308/t20230828_348261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