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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组织人事监督与审计监督联动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印发

发布时间:2023-09-17     来源: 山东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近期,梁山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联合县委组织部印发了《梁山县组织人事监督与审计监督联动机制实施办法(试行)》,通过“组审联动”模式,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专业性和组织监督的全面性,增强监督合力,打好审计监督“组合拳”。

  一是建立日常配合机制。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相互通报审计对象、审计内容相关的考核结果、约谈函询、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以及其他专项审计有关情况。县委组织部、审计局共享与审计对象、审计内容相关的数据资料和文件材料,在开展专项督查核查时互相协助落实。

  二是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协助机制。县审计局建立经济责任审计信息管理平台,对县管干部监督信息和接受审计的有关情况更新维护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以便于县委组织部随时调取有关资料,服务全县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三是建立沟通联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络会议,与县委组织部共同研究审计监督方面的重要问题,及时通报计划制定、审计实施、问题查证、整改落实、结果运用等涉及的重要情况;畅通信息沟通渠道,信息沟通可采取书面方式,特别重要或紧急的情况,可直接与主要负责人沟通或电话沟通。

  四是建立结果综合运用机制。县审计局在审计项目结束后,及时对审计结果进行梳理汇总、分析研判,形成综合分析报告,反映共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对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精准画像”。县委组织部将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的重要参考。

  五是建立审计结果整改共促机制。县委组织部督促抓好审计整改,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纳入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班子成员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针对长期未整改到位、易发多发问题,县审计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加强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建议,共同促进问题整改到位。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3/9/12/art_89372_103605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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