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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审计厅实行审计项目竞争性立项

发布时间:2023-09-17     来源: 山西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近日,为进一步提高审计项目计划编制科学性,山西省审计厅制定审计项目竞争性立项工作方案。从2024审计年度起,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实行竞争性立项。该方案包括参与范围和方式、立项重点、竞争程序、相关要求4个方面。

      一、参与范围为厅内业务处、派出审计处及审计人员个人。厅内业务处围绕分管领域涉及资金、项目、事项进行研究提出建议;派出处重点围绕审计对象工作职责及其所管理使用的资金、项目进行研究提出建议;审计人员可对熟悉领域、社会热点进行深入研究,以个人名义提出项目建议。鼓励综合处室和各事业单位积极参与。

      二、立项重点。要求按照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加强对党和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政策、重要决策落实;省委省政府资源型经济转型、一泓清水入黄河、能源革命、制造业振兴升级、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推进;社会保障、教育、就业、住房等民生领域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地方政府债务、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防范方面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方案。

      三、竞争程序分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立项评选两个阶段。编制项目建议书阶段,各处室和个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通过系统分析、认真研究,形成审计项目立项建议书,建议书包括审计项目名称、立项背景、必要性和重要性、相关政策法规、审计对象和目标、审计思路、组织方式等。项目立项评选阶段,厅计划督查处组织召开审计项目立项评审会议,对提交的计划建议进行评审打分。评审结果提交厅长办公会研究,选择优秀项目建议纳入下一年度审计计划。入选项目原则上由提出项目建议的处室组织实施,个别项目根据审计力量和任务情况在全厅范围选择处室承担。个人名义提出的入选项目,提议人原则上担任项目主审。

      四、相关要求。厅机关牵头业务处室至少提交一项本领域项目计划建议。项目计划建议报送情况及采纳情况纳入厅机关对处室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及个人业务考核范围。审计项目立项评审会议于每年11月择时进行。

  (晋审办)

  


原文链接:http://sjt.shanxi.gov.cn/xwpd_279/sjxw/202309/t20230906_92712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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