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扬州市审计局着眼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积极推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深化信息沟通、工作联通、成果融通,推动形成更大监督合力,以高质量审计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围绕“一个核心”,强化顶层推动。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审计工作的最高指引,发挥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在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方面的重要作用,从顶层设计的高度,研究谋划、部署推动、建章立制,高位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
搭建“两个平台”,强化载体建设。一是“大监督”协商推进平台,通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专题会议等,定期交流各类监督主体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协商提出对策建议。二是“大数据”共享平台,打破各监督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建立互联互通共享机制,在问题线索、成果转化等方面,加强资源共享,提升监督工作效率。
把握“三个环节”,强化过程实施。事前,以立项为载体,广泛征集各部门建议,特别是人大、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市委市政府督查等部门建议,结合各类监督主体重点工作,锁定监督重点。事中,针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系统性、区域性问题,召开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协调会议,加强共同研究剖析。事后,坚持合力促进整改,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市人大预算工委和审计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无明显整改成效的单位,由市政府督查室下发督查通报,切实推动各类问题的整改。
突出“四个重点”,强化深度融合。推动上下深度融合,积极落实审计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质量检查、监督考核,加大对市县两级审计力量的统筹整合,形成上下整体合力。推动职能深度融合,积极开展纪巡审、人大+审计,督查+审计的联动监督,进一步推动审计同其他部门的深度合作。推动横向深度融合,发挥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三轮驱动”作用,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通过以审代训方式加强对内审人员的业务指导,发挥社会审计力量的补充作用。推动资源深度融合,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做到“治已病”“防未病”,以改革的思路推动解决问题,提出操作性强的审计建议,促进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吴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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