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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创新建立农业与审计协作五项机制

发布时间:2023-09-17     来源: 四川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近日,自贡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会同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农业与审计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农审协作五项机制,切实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提升涉农审计工作质效,促进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

  建立对接联系机制。农业部门和审计部门分别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科室,就年度涉农审计项目计划的制定、重点涉农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重大问题处理、审计问题整改、乡村振兴考核、信息成果运用等相关工作开展定期或不定期专题会商研究。

  建立审前会商机制。审计部门在组织年度涉农审计项目计划的制定时,主动与农业部门会商,听取农业部门建议,并将确定后的年度涉农审计工作计划及时向农业部门进行书面反馈,在按计划组织实施审计项目前,会同农业部门做实审前调研;农业部门在年度审计计划制定前向审计部门提出行业审计需求,并对审计部门拟纳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涉农审计事项提出建议。

  建立审中协作机制。审计部门在组织实施重点涉农审计项目时,统筹整合全市审计和农业两股力量,深化“市县联动”和研究型审计探索,切实提升审计质效,明确将纳入年度乡村振兴考核的省定审计项目作为年度重点涉农审计项目来抓;农业部门积极参与年度重点涉农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到审计组,发挥行业主管优势,在政策把握、整改建议等方面助推审计质效提升。

  建立整改互动机制。审计部门压实督促检查责任,对需整改的问题,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并通过制发约谈通知书、提醒敦促函和现场督促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农业部门压实监督管理责任,对主管领域审计整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举一反三,通过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标本兼治。

  建立成果共享机制。审计部门开展涉农审计取得的相关成果,以适当方式反馈给农业部门,包括审计报告、综合报告、问题整改清单及整改情况等;农业部门就推动行业审计整改的相关成果,推动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等方面的成果,及时反馈给审计部门。                                         

   


原文链接:http://sjt.sc.gov.cn/scssjt/sxdt/2023/9/5/ce169703ea03462c845e9cb3854065f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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