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共云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印发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类和结果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破解我省整改分类标准和结果认定标准不统一、整改期限不合理、销号流程不清晰、整改成效难以评级等难点堵点问题,规范审计机关、整改责任单位对整改结果的认定,进一步压缩审计权力寻租空间,推动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提质增效。
《办法》确定了整改分类和结果认定的3条原则,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依规,要求审计机关以法律为准绳,从实际情况出发,精准研判、提升实效,推动问题真正解决。细分了整改分类管理方式,对需整改的问题根据难易程度、工作周期等分为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3类情形,并规定了各类问题的整改时限。明确了整改结果认定标准,将整改状态分为“完成整改”“阶段性整改”“正在整改”“未整改”“终止整改”5类,将销号状态分为“普通销号”“特殊销号”“不予销号”3类,分别列举了每种类型的具体认定标准,为审计整改结果认定提供统一口径。完善了整改全周期管理机制,实行清单化动态管理和对账销号制度,对“问题分类—问题挂账—整改反馈—审核认定—对账销号”等全流程进一步明确,实现审计整改的持续跟踪和闭环管理。
原文链接:http://audit.yn.gov.cn/sjzx/tpbd/202309/t20230904_10916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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