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审计法治网!

审计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计会议 > 正文

河北省审计厅“434”工作法 促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精准“画像”

发布时间:2023-09-24     来源: 河北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河北审计厅实施“434”工作法,精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实现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精准“画像”,为加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提供重要参考。

  遵循4条原则:依法依规,依照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在审计法定职权范围内进行评价;实事求是,坚持“审什么、评什么”,对审计中未涉及的事项不作评价,确保审计评价结论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客观公正,尊重客观事实,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鼓励探索创新,支持担当作为,保护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权责一致,根据职责分工,综合考虑问题的历史背景、决策过程、性质、后果和领导干部实际所起作用等,界定其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或者领导责任。

  运用3种方法:定量评价,以审计查证和取得的可靠数据与评价标准(目标责任、历史参照等)进行对比分析,客观反映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定性评价,对贯彻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情况、相关制度建立及健全情况、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等,采用定性的方法进行评价;综合评价,综合运用上述两种评价方法,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既有定性评价、又有定量结果的综合评价意见,客观反映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评定4个等次:总体评价分为“较好”“能够”“基本能够”“不能够”四个等次。主要结合是否存在违规决策、决策不当、决策失误以及因为上述等原因造成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损失浪费、是否承担直接责任、廉洁从政问题等情况精准评定评价等次。同时,还明确了主观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建设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半拉子工程”等不能评价为“较好”或“能够”等次的7类一票否决情况。

  

  

  


原文链接:http://sjt.hebei.gov.cn/h/c/i/354957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