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镇(街道)内部审计工作,沂源县出台《关于加强镇(街道)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对健全完善内审制度、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依法履行内审监督职责,加强内审指导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意见要求,镇(街道)应建立健全内审机构,明确内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意见规定,要依法履行内审监督职责,科学制定内审年度计划,健全质量管控机制,完善发现问题整改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实现镇(街道)财政审计、村集体经济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投资审计等内部审计监督全覆盖。
意见强调,要加强对内审工作的指导监督,通过日常监督促进镇(街道)内审机构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配齐专职人员,结合审计项目监督,做好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的结合文章,督促镇(街道)出台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该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内部审计在促进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助力乡村振兴和清廉村居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3/9/20/art_89372_103612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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