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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建立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

发布时间:2023-09-24     来源: 江苏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近日,苏州市审计局、苏州市统计局联合出台《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协同办法》),推动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提升协同监督水平。

  

  《协同办法》确立了协作的机制及内容。明确市审计局、市统计局相关处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共同联络,加强工作规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统计督察计划等方面的沟通会商,定期通报有关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明确双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商请对方提供有关地区和单位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审计文书,国民经济综合分析报告、统计监测评价指标等统计数据资料。

  

  《协同办法》明确了协作关注的事项。双方在监督过程中,发现属于对方监督范围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并提供必要的支持配合。明确了移送问题线索的范围、程序、处理时限、线索查处方式和要求等,形成横向联通、整体畅通的线索移送机制。积极核实对方移交的事项,并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关注,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发挥监督叠加效应。

  

  《协同办法》强调了协作成果的运用。两个部门要将对方提供的有关情况、反馈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作为开展监督工作、制定政策、完善制度的重要参考。双方密切协作配合,深化成果运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共同做好审计监督和统计监督的“下半篇文章”。

  

  《协同办法》的出台为切实做好两类监督贯通协同,充分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地贯彻落实,推进全市发展大局提供有力制度保障。(陈菁)


原文链接:http://jssjt.jiangsu.gov.cn/art/2023/9/21/art_1104_110208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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