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举办全省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业务培训。结合前期主题教育内部审计调研情况、企业内部审计实际和内审人员需求科学谋划课程设置,选配师资力量。
重庆:修订出台《重庆市审计条例》。在优化审计程序、强化审计整改、深化审计数字建设等方面作出全面具体规定。
云南:强化贯通协同。联合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推动干部监督高效联动的六条措施》,增强监督合力。
大连:开展项目招标投标审计业务培训。以理论与实践案例相结合形式,讲解剖析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操作流程、围标串标典型案例、政府采购管理等审计过程中常见问题。
武汉:助力智慧法院建设。在对法院项目支出绩效审计中,重点关注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运行维护经费使用情况,跟踪督促智慧城市运用场景之“数字裁判文书”项目执行进度。
重庆合川:构建“检审税”贯通协作机制。与区检察院、区税务局召开深化“检审税”协作工作会,就公益诉讼、审计重点及税收征管工作进行交流。
贵州罗甸:提升整改实效。制定印发《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办法》,进一步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扛起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
策划编辑:何晓源
原文链接:https://www.audit.gov.cn/n4/n20/n524/c10365603/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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