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浙江省审计厅在组织厅本级和设区市审计局对全省14个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嵌入新就业形态专题,关注各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聚焦体制机制保障,重点关注各职能部门间协同治理机制建设情况。检查平台企业用工情况报告制度、平台企业评价制度、劳动者权益保障联合激励惩戒机制建立情况,判断部门协同机制是否建立。聚焦信息数据监测,重点关注各地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底数及权益落实掌握情况。通过了解各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信息采集和监测统计渠道,掌握人员数量、基本信息、行业分布等情况,判断各地是否掌握底数,是否对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参保、劳动纠纷解决等进行有效监控。聚焦职业规划需求,重点关注各地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力度。查阅各地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开班审批等系列资料,关注数字技能等新就业形态职业技能培训开班次数及占比,分析判断开展情况。检查职业技能补贴管理办法、补贴目录及标准,关注新就业形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项目个数及占比,掌握各地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力度。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积极推动各项保障措施落实落细,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
举办全省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现场推进会
山东省举办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现场推进会暨培训班。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聚焦发挥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保落实作用,正确厘清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关、审计委员会与成员单位、审计委员会与审计办、审计办秘书机构与审计机关内设机构的关系,围绕“一个统筹、两个贯通”,健全完善审计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工作运行机制,以高质量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引领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探索创新,紧盯事关审计委员会和审计办运行机制的重大问题和制约审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问题,积极开展个性化、差异化探索,努力取得更多实质性进展、创新性突破,为审计工作发展注入更大活力。加强理论学习,抓好理论武装“必修课”、履职尽责“专业课”和主动学习“终身课”,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本地区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党中央中心大局的具体措施。加强作风建设,树牢对标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做到调查研究摸实情、服务决策讲实话、办文办会讲实效、督察督办出实招。
加强市级重点专项全流程审计
重庆市审计局在全市财政收支审计中,沿着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的全流程,纵向贯通、横向联动对市级重点专项资金开展审计。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促进重大经济方针政策落实,深入研究科技创新、污染治理等13项市级重点专项的政治意图、政策取向和目标要求。结合政策落地情况,检查实施成效并分析原因。聚焦资金分配规范性,深入分析51个项目资金政策,初步确定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重点研判分配依据是否充分,分配因素或标准是否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定审计范围和重点。以数字化创新组织模式,通过集中分析、分散核查、全面覆盖、重点交叉,由市级审计组统一采集主管部门的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进行分析对比,并纵向到底贯通市区两级数据,根据各区域特点归纳形成疑点数据,下发相关区县审计组深度跟踪核查。围绕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的职责履行,跟踪资金运行轨迹,特别是政策倾斜强、资金总额大、管理办法不完善等易产生问题的专项资金,纵向到底核查资金去向,进一步延伸部门和企业,深入核查资金管理、绩效目标实现、日常监管和项目库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出台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
云南省审计厅印发《云南省审计机关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解决审计监督执法中存在的该严不严、该宽不宽、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问题。全文共二十四条,明确了审计机关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具体含义、基本原则;审计机关行政处罚的裁量阶次、不同裁量阶次的适用条件;附件事项的适用程序和运用规则。其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采用列表的方式,将审计机关可以实施的6类行政处罚的幅度划分为“不予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4个裁量阶次,并针对不同阶次,明确了适用条件、适用对象和具体标准,有效细化、统一了审计机关行政处罚实施的裁量标准;“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针对两类行政强制措施,明确了设定和免于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适用情形,为审计机关合法合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提供了明确标准。
策划编辑:赵方
原文链接:https://www.audit.gov.cn/n4/n20/n524/c10365072/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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