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桓台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和县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组织人事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实施办法》明确建立联系协调机制、审计对象信息共享及分类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形成审前共商沟通、审中共联配合、审后共督整改的全过程协同机制,强化联动协作事项办理、审计结果运用、审计结果整改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形成“组审”同向发力的联动链条,推动构建同频共振、相互支撑、衔接顺畅、配合高效的干部大监督格局。
《实施办法》规定审计机关可向组织部门了解与审计对象、审计内容相关的考察考核、群众反映、约谈函询等方面情况,可联合组织部门共同组织召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点会议,统筹安排相关事宜。审计项目结束后,可联合召开审计结果反馈会议,现场反馈审计结果和相关情况,可采取现场督查、发督办函、约谈、问责等方式,加大对审计结果整改的监督力度。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3/10/12/art_89372_10362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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