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审计局与统计局联合印发《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动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统筹衔接、贯通协同。
《办法》明确,建立成果共享机制,双方加强监督协作成果运用,市统计局在统计监督中发现的需要审计关注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抄送市审计局了解掌握;市审计局在审计监督中发现的需要市统计局统筹研究或推动解决的问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以审计建议书方式告知市统计局。市审计局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时,可商请市统计局协助开展评价工作,依法提供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分析报告等相关资料。
《办法》还在会商协作、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组织保障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袁心宇)
原文链接:http://jssjt.jiangsu.gov.cn/art/2023/10/13/art_1104_110372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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