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港市委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张家港市市属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明确,联席会议的召集人为张家港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由张家港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和市国资中心等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张家港市审计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制度》规定,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起草张家港市市属国有企业审计工作的重要文件,拟定市属国有企业年度审计计划,指导和监督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就特定事项开展联合审计等。
《制度》要求,联席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如遇重要事项或重要问题可临时召开。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建议,报联席会议召集人确定。(杨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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