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市丹徒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建投”)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出台《镇江市丹徒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管理办法(暂行)》,着力提高公司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
丹徒区审计局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情况审计中,发现区建投存在未按规定定期对所有专项债券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中绩效评价指标框架不健全等问题,审计组据此提出了审计建议。
区建投积极落实审计整改,及时出台《镇江市丹徒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管理办法(暂行)》,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全面覆盖实施过程、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方面指标,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严格落实资金使用单位绩效主体责任,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张玉婷)
原文链接:http://jssjt.jiangsu.gov.cn/art/2023/9/25/art_1104_110200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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