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审计办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审计监督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工作办法》,紧紧围绕加快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全面强化督察督办,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全面“督”,推动形成审计工作一盘棋。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等涉及党中央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事项进行全面督察,坚持常态化、全覆盖、无遗漏,全面掌握各市县党委审计委员会运行情况,建立“四个一”(一周一提醒、一月一简报、一季一通报、一年一汇报)和“四加强”(加强研讨、加强交流、加强培训、加强检查)领导指导机制,强化对市县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督促做实审计委员会职能,不断细化实化制度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推进上下贯通,形成审计工作一盘棋。2022年以来,督促各市县及时召开党委审计委员会会议117次,研究审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年度审计报告、年度审计整改报告等重大事项305件,建立健全请示报告、督察督办、贯通协同等审计监督重要制度116项,提炼编报审计专报、审计要情等219篇。
二是深化专项“督”,维护审计监督权威性严肃性。对中央及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进行专项督察,坚持见制度、见文号、见成效,逐笔逐项认真核实。2022年以来,已组织开展审计整改专项督察4次,涉及27个市、县(区)和58个部门、单位(企业),促进352个问题加快整改销号,并推动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提请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审议出台实施意见,健全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监督和落实机制,夯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针对需要多部门协调解决的审计整改重点难点问题,认真研究梳理,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和制度性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提请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会议4次,专题研究解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政策性粮食审计等查出问题,推动形成整改合力,提高整改成效。
三是加强重点“督”,带动审计工作提质增效。对各市县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开展全国和全区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落实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领导批示事项进行重点督察。针对规划执行中的问题,认真研究评估,形成《“十四五”宁夏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评估规划执行情况,分析存在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针对计划管理约束不足的问题,出台《宁夏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强化对市县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审核把关,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增强服务“国之大者”“区之要者”的主动性、契合性。针对统一组织项目成效不足的问题,推动深化研究型审计,把立项当课题研究、把问题当课题研究,把建议当课题研究,确保审计立项准、问题查得深、审计建议实。针对领导批示事项,全面建立台账,及时分解任务,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督察督办,推动任务落实,形成工作闭环。(秘书处 金飞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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