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审计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有关要求,切实加大审计整改跟踪问效力度,提升审计整改效能,近日,经鼓楼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印发《福州市鼓楼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责任制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区绩效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考核指标。
该办法从审计整改责任制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落实整改批办件情况、审计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被通报问责情况等四个方面明确该绩效指标的考核标准,进一步实施清单化动态管理和对账销号制度,切实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将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有机结合,持续推进审计效能提升。
鼓楼审计始终坚持推进审计“后半篇文章”,不定期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今年以来,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5643.67万元;提交审计报告、专题报告被区领导批示9次,推动出台《福州市鼓楼区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鼓楼区老旧小区共建基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鼓楼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鼓楼区审计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jt.fujian.gov.cn/zwgk/gzdt/fzdt/202310/t20231018_62766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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