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莆田市审计局与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发挥审计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增强法律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合力与实效。
《意见》明确了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5个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领域的协作。
《意见》建立了五项协作机制。一是建立对口联系机制,明确由市审计局审理法规科与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对接,日常联络部门归口管理和协调双方之间相关事项。二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要求双方每半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交流日常协作事项。三是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双方及时通报互涉工作部署制度建设,以及与协作领域相关的部门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四是建立业务协助机制,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监督、检察机关在进行公益诉讼过程中,需要对方配合的,可以商请对方予以协助,提供专业支持。五是建立交流学习机制,双方结合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开展业务交流活动和主题宣传活动。
《意见》的出台,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有效纠正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现象,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保障美丽莆田、法治莆田、健康莆田建设。(莆田市审计局林金福、吴秀丹供稿)
原文链接:http://sjt.fujian.gov.cn/zwgk/gzdt/ptdt/202208/t20220816_59766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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