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中共太原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推进构建新形势下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意见》强调,要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一体推进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与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强化整改责任落实,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
《意见》指出,要健全审计整改责任机制,夯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促进审计整改由具体问题整改向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转变、由阶段性督促向常态化检查转变、由审计部门单一推动向多部门同向发力转变。
《意见》明确,要完善审计整改工作运行机制,构建审计整改统筹协调机制,由市、县两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具体领导本地区审计整改工作;完善审计整改贯通协作机制,推动审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相结合、相贯通;完善审计整改报告机制,形成被审计单位向审计机关报告、审计机关向本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和本级政府报告制度;建立审计整改督查机制,审计机关将重点审计整改事项纳入督查范围,对整改措施、效果进行检查;推行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度,逐步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促进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效结合。
《意见》要求,要加强审计整改成果运用,建立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审计整改约谈和问责机制,推动形成审计整改闭合管理链条,为审计整改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太原市审计局)
原文链接:http://sjt.shanxi.gov.cn/xwpd_279/dfdt_304/202310/t20231031_94174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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