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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审计建议 宿迁市沭阳县规范收购、处置国有企业资产

发布时间:2023-11-05     来源: 江苏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日前,宿迁市沭阳县国资办采纳审计建议,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属国有企业资产收购处置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县属国有企业资产收购、处置行为,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今年上半年,宿迁市沭阳县审计局在“同级审”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审计发现,部分县属国有企业存在资产收购程序执行不严格、收购资产大量闲置、资产被占用等问题。审计建议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企业资产收购处置行为,切实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该县国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审计建议,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出台《通知》。《通知》对资产收购范围、资产收购程序、资产管理方式、资产处置程序等四个方面内容提出明确要求,建立健全统一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体系。《通知》还就国有企业资产收购和处置的有关纪律要求进行了重申,助力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秦政)


原文链接:http://jssjt.jiangsu.gov.cn/art/2023/11/3/art_1104_110413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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