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增强国有企业经济活力,强化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近年来,连云港市审计局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推进国有企业设立总审计师制度取得良好成效。
强化顶层设计。该局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推动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连云港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对国有企业设立总审计师制度提出具体要求,从顶层设计方面推动设立总审计制度。
深入调研摸底。审计局先后多次赴市国资委和市属国有企业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沟通联系,推动出台《关于推行连云港市市属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草案)》和《连云港市审计局关于在市属监管企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相关建议的函》,明确总审计师工作职责、任职条件等。
加强政策宣传。审计局与市国资委签订合作框架意见,加强协作联系,采取举办内部审计业务培训班、召开内部审计工作座谈交流会、组织内部审计工作调研检查等方式,宣传国有企业设立总审计师制度相关政策要求,加强国有企业对设立总审计师制度的必要性认识,从“要我建”转为“我要建”,为设立总审计师制度打下良好基础。
规范有序推进。立足国有企业规模、改革进度、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等因素,分阶段、分层次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设立总审计师制度,将国有企业设立总审计制度纳入全市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计划中予以明确。截至目前,已推动全部市属7家国有企业设立总审计师制度,实现市属国有企业设立总审计师全覆盖。(王金余 王景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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