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强化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以高质量内部审计监督服务保障全市建设和发展,近日,高邮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高邮市审计局重新修订《高邮市内部审计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完善评价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从内审基础指标、内审成效指标、内审综合考评指标等三个角度综合考量,不仅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人员配置、计划任务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对内审信息宣传工作和查出问题整改等方面加大考核力度,进一步提高考核办法的指导性和全面性。
强调评价创新实效。鼓励各内审单位在内审工作方面创新,充分发挥“以审代训”“以会代训”等机制作用,选派内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项目,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构建大审计平台。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明确职责权限,在推动完善组织治理、改善经验管理等方面发挥积极有效作用。
提高评价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分不同对象按比例进行等级评定,将评定结果与内审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等重要奖项挂钩。还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市审计高质量考核指标体系,通过细化考核举措,全面推进内审工作发展,加强各内审单位对考核工作的重视,努力推动全市内审工作提质增效。(卞京)
原文链接:http://jssjt.jiangsu.gov.cn/art/2023/10/31/art_1104_11052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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