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上午,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余丽红主持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协调会议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办公室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贯彻八届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通报2021年度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2022年审计项目计划、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审计机关、各成员单位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审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落实经常性学习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审计委员会、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审计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党中央关于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要从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领会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必然性、长远性和全局性,找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位置,找准审计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位置,弄清楚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机关需主动作为,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上下级审计委员会政令畅通。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和部署要求。三年多来,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对年度项目计划、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等重大事项作出部署安排,同时,还审议出台了14项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审计重点领域、薄弱环节以及委员会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强化了审计监督链条。
会议强调,要积极构建规范有序高效运行的协同机制。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审计机关起主导作用,同时更需要成员单位协同配合,系统推进。一是沟通交流机制。在项目生成阶段,审计机关需要组织、纪检、财政、国资等部门密切配合,充分沟通交流,征求意见,才能拟订出既符合上级要求,又扣紧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审计项目计划。二是结果运用机制。上级关于审计结果运用的有关意见,部分已经落实,部分还没落实到位。下一步,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措施,抓好落实。三是追责问责机制。对审计查出问题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且未说明原因或原因不充分、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相关部门、单位应主动追责问责,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莆田市审计局翁梅娟 刘倩供稿)
原文链接:http://sjt.fujian.gov.cn/zwgk/gzdt/ptdt/202204/t20220420_58959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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