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审计法治网!

审计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计纪实 > 正文

龙岩市审计局完善年度绩效考核办法促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发布时间:2023-11-05     来源: 福建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近日,龙岩市审计局修订完善了《龙岩市审计局年度绩效考核办法》。

  办法明确,考核对象为局本部和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科和科级以下(含局管四级调研员)所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按审计业务类、综合管理类两个类别进行考核;市局设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考核工作,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或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政研综合科、审理法规科等六个科室组成,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常务副组长兼任。

  办法规定,实行岗位管理,打破编制身份管理限制,以个人工作岗位职责考核为基础,结合所在科室职能工作目标,主要考核工作实绩、遵章守纪、民主测评和正向激励等四个方面内容,总分100分,所占分值比重分别为80%、5%、5%、10%。工作实绩主要考核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认真完成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安排的工作任务情况;遵章守纪主要考核遵守廉政纪律、工作纪律、党章党纪以及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情况;民主测评主要考核参评人员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综合表现;正向激励主要考核在创先争优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并予以加分奖励。

  办法要求,各参评对象于每年12月底将与考核相关的材料及附件提交至局绩效办,在对参评对象开展民主测评后,由考核小组办公室计算出参评人员绩效考核得分并提交至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领导小组对正向激励和负面惩戒情况进行认定、并根据各项得分情况提出年度考核等次建议,报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后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办法强调,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公务员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的优秀等次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促进担当作为。

  办法注重突出共性特点、明确权重层级、细化考评指标,形成了更趋科学严谨的考核体系,出台后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龙岩市审计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jt.fujian.gov.cn/zwgk/gzdt/lydt/202310/t20231023_6280161.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