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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强化内部审计体系建设 推动提升整改监督实效

发布时间:2023-11-16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作者:佚名    

  

  河北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健全机构,配强人员,建立内部审计清单备案、内部审计风险提示、审计计划协同、审计资源协同、审计成果协同、审计整改协同六项机制,推进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协同贯通。

  一是建立优化机构设置,夯实内部审计工作基础。截至2022年底全省基本完成内部审计机构全覆盖,共设置内部审计机构9499个,配备内部审计人员25100名,有效保障了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有效整合审计机关内部审计和审计整改力量,将内审和整改职能合并,成立内审指导监督和整改督查处,统筹推进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和审计整改工作,通过内部审计机构协同推动审计整改,省内各地市也作出相关调整优化。截至目前,11个设区市中,廊坊、邢台等7个市已将内审和整改职能统筹优化,有效促进了内部审计推动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是注重制度引领,加强对内部审计推动整改工作的指导。2023年新修订《河北省内部审计规定》,从6个方面规范内部审计推动审计整改工作。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联合印发了《加强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协同贯通工作的意见》,协同推动落实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实行审计整改承诺制,坚持问题导向,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组织自查,明确整改措施,开展专项治理,推进问题全面彻底整改,杜绝屡审屡犯。建立健全上下贯通内外推进的整改制度,整理形成《河北省审计整改工作制度汇编》印发各被审计单位,同时积极指导相关单位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制度。

  三是建立平台,加强考核,确保内部审计推动整改取得成效。搭建内部审计和整改监督平台系统,精准掌握审计问题整改进展。坚持结果导向,将审计整改纳入评价考核范围。2023年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以省属高校为试点,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评估方案》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评估方案》,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出台完善制度、追责问责情况等指标纳入评估范围,强化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同时印发《审计机关内部审计工作评估方案》,将内部审计项目质量和内部审计推动审计机关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各级审计机关指导监督成效评价范围,确保审计整改成效。培养专业内审队伍,印发《河北省内部审计人才库管理办法》《河北省审计厅统筹内部审计人员“以审代训”管理办法》,建立内部审计人才库。通过支部联建、联合组织内部审计培训、开展审计研讨会等方式,持续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对内部审计协同推进审计整改提出要求。(李跃先)

  


原文链接:https://www.audit.gov.cn/n4/n20/n524/c10374191/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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