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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第一时间学习贯彻全省党委审计办秘书机构负责人研讨班精神

发布时间:2023-11-25     来源: 河南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新乡市审计局深入贯彻省审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会议精神,迅速召开全市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会议,组织12个县(市、区)党委审计办主任、秘书机构负责人学习全省党委审计办秘书机构负责人研讨班精神,部署推进党委审计办运转及秘书机构设置工作。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党委审计办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形势,做到“四个务必”,聚力推动党委审计办规范高效运行。

  一是务必独立设置审计办秘书机构。相关县(市、区)党委审计办要严格落实省厅和市局部署,向当地党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汇报到位,加强与当地编办的沟通协调,争取增加编制,修订“三定”规定,独立设置审计办秘书机构,明确秘书机构负责人并配备专职人员,务必整改到位。同时,要求其他县(市、区)审计局深查细照,进一步规范审计办秘书机构设置。

  二是务必规范审计委员会及审计办运转。各县(市、区)党委审计委员会要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审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同级审结果报告及整改情况报告,以及其他重大审计事项。重大审计事项务必先报告审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切实把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位。

  三是务必认真对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是一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各县(市、区)党委审计办要主动向同级审计委员会汇报中央、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决策部署、重要文件,严格执行重大工作情况向同级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制度;加强与上级审计办的联系沟通和请示汇报,确保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

  四是务必推进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各县(市、区)党委审计办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办、中央纪委监委和中央巡察办要求,对照中央和省、市有关协作办法,建立健全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等“三项监督”的贯通协同。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与司法部门、行业部门等监督部门的协作机制,进一步贯通监督合力。(起草人:吴相元 审核人:孙春晖)


原文链接:http://sjt.henan.gov.cn/2023/11-16/2848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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