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审计局深入贯彻省审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会议精神,迅速召开全市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会议,组织12个县(市、区)党委审计办主任、秘书机构负责人学习全省党委审计办秘书机构负责人研讨班精神,部署推进党委审计办运转及秘书机构设置工作。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党委审计办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形势,做到“四个务必”,聚力推动党委审计办规范高效运行。
一是务必独立设置审计办秘书机构。相关县(市、区)党委审计办要严格落实省厅和市局部署,向当地党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汇报到位,加强与当地编办的沟通协调,争取增加编制,修订“三定”规定,独立设置审计办秘书机构,明确秘书机构负责人并配备专职人员,务必整改到位。同时,要求其他县(市、区)审计局深查细照,进一步规范审计办秘书机构设置。
二是务必规范审计委员会及审计办运转。各县(市、区)党委审计委员会要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审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同级审结果报告及整改情况报告,以及其他重大审计事项。重大审计事项务必先报告审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切实把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位。
三是务必认真对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是一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各县(市、区)党委审计办要主动向同级审计委员会汇报中央、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决策部署、重要文件,严格执行重大工作情况向同级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制度;加强与上级审计办的联系沟通和请示汇报,确保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
四是务必推进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各县(市、区)党委审计办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办、中央纪委监委和中央巡察办要求,对照中央和省、市有关协作办法,建立健全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等“三项监督”的贯通协同。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与司法部门、行业部门等监督部门的协作机制,进一步贯通监督合力。(起草人:吴相元 审核人:孙春晖)
原文链接:http://sjt.henan.gov.cn/2023/11-16/2848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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