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9日,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暨省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协调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审计委员会关于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十一次会议精神,通报2022年以来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议并通过了《江苏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听取了对我省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各成员单位交流了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关情况。会议由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联席会议召集人刘军同志主持。
会议充分肯定了2022年以来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促进高质量发展、促进反腐倡廉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提高监督效能,深化审计结果运用,共同督促审计整改落实到位,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党中央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政治意图、战略谋划和实践要求,加强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立足经济监督,聚焦主责主业,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把握审计作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的新定位,坚决落实“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的新要求,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
会议要求,要切实提升新时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效。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讲政治贯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始终,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善于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经济社会问题;要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成效,紧扣推动中央政令畅通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要加强分析研究,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水平,注重规划引领,推动实现有形和有效的审计监督全覆盖,紧扣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强化监督,为领导干部精准“画像”,使审计结果在干部管理监督中能用、好用、管用,为党委政府提供高质量的决策参考。
会议要求,要更好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合力。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审计结果反馈,协同督促整改落实,健全完善省级层面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发挥监督合力,共同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加强统筹协调和协作配合,健全成员单位间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工作机制,推动形成衔接顺畅、保障有力、配合有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成员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运用审计结果,建立健全审计结果情况交流、会商研判等机制,让审计成果运用更加顺畅、权威、高效,增强经济责任审计整体效能。
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审计厅等成员单位相关领导出席了会议,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委研究室等成员单位联络员和相关职能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经责局 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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