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镇江市司法局积极落实审计整改,出台《关于加强局主管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规范其归口管理的六个行业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促进行业协会财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今年上半年,镇江市审计局在对市司法局审计中发现,市司法局归口管理的行业协会存在财务岗位设置不规范、经济业务核算不及时、银行账户未进行会计核算等问题。审计建议市司法局要加强对归口管理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
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审计建议,积极整改,出台上述意见。意见强调协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及财务人员应遵守《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文件规定,明确协会各项收入及支出业务的管理要专人统一收取、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收费,不得账外设“账”。意见规范了协会现金及银行票据的使用管理,要求协会编制年度收支预算并报批。(王莉)
原文链接:http://jssjt.jiangsu.gov.cn/art/2023/11/27/art_1104_110761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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