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业务精通、作风务实、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加快推进许昌审计高质量发展。许昌市审计局党组先后召开3次会议,广泛征求、积极采纳合理化意见建议,认真开展讨论研究,对6月份制定试行的《许昌市审计局机关及局属单位个人量化积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修订完善、推广落实,显著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性,营造了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细则》明确了适用范围、量化内容、计分办法、评分规则、考核结果运用、考核责任要求等内容,适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科以下(含)干部职工。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区分业务科(室)和综合科室两类,采取综合考评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从审计业务工作、责任目标管理、机关党建、综合管理四个方面,每季度对个人积分进行一次汇总公示,年终对考核对象年度工作情况进行量化积分考核。
《细则》规定了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被追究责任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市委市政府若干意见、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等6种情况,考核结果排在各类别考核对象最末位。
《细则》的实行,有力推动单位绩效向个人绩效延伸,实现定性考核向定量考核、年终考核向平时考核转变,有效解决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激发干部职工热爱审计、钻研审计、奉献审计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强化积极为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作出审计贡献的责任感自觉性。(起草人:裴鹏霄 审核人:郑红超)
原文链接:http://sjt.henan.gov.cn/2023/12-08/28619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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