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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审计局:多方联动抓整改

发布时间:2022-08-31     来源: 江西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是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维护审计监督权威的重要保障。会昌县审计局积极探索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多方联动机制,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向协同治理转变,助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落细落实,切实发挥审计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职能作用。

  一是强化与督查部门联动。建立联合督查机制。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重点督查落实的工作内容,充分发挥县督查落实办专业化督查作用。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慢、工作不到位的单位,由县督查落实办牵头、审计等部门配合,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督查,强力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建立定期报告机制。为提高审计整改时效,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后,根据被审计单位整改完成情况建立督促台账,规定被审计单位整改完成率低于60%的,要求其每周向督查组报告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整改完成率在60%-80%的,要求其每月向督查组报告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整改完成率80%以上的每季度向督查组报告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全面完成整改。联合督查组按照相应频次,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开展现场督查。

  二是强化与巡察部门联动。建立凡巡必查审计整改机制。县委巡察组进点巡察单位后,被巡察单位必需提供以前年度接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关注审计发现问题是否按要求整改到位、对整改意见中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建立有效制度,切实防止“屡审屡犯”等问题发生。建立巡察审计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审计和巡察工作交叉性较强的特点,建立双向信息共享机制,双方对被审计(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等信息进行实时共享、协同推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是强化与纪检组织部门联动。建立审计移交案件及时反馈机制。审计局将其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规违法犯罪的疑点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后,纪检监察机关对疑点线索依法进行审查,案情基本清楚的,及时立案调查,并将立案调查结果反馈审计局。建立审计整改结果运用机制。县委组织部将被审计单位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跟单位责任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挂钩,将整改完成情况作为责任干部评先评优、晋级晋升的重要参考,完成率低于60%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当年度的评先评优、晋级晋升,深化审计整改结果运用。

  四是强化与人大政协部门联动。建立审计整改跟踪调查机制。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在听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报告前,对部分项目开展调研,并将调研报告提交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会议,供常委会委员们审议时参考。听取和审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报告后,根据县委部署和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有关决议与审议意见的要求,制定跟踪监督工作方案,由县人大(政协)财经委牵头,审计、财政等部门配合,对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建立审计整改汇报机制。县政府负责人每年至少一次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总体情况,同时由审计局负责人和整改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向人大常委会补充报告具体的整改信息。建立预算安排和整改情况挂钩机制。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及其整改情况,对预算、决算草案进行审查,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完善有关支出政策,优化年度预算安排,把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作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完善政策的参考,在年初预算时实行奖优罚劣,以强有力措施促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会昌县审计局)


原文链接:http://audit.jiangxi.gov.cn/art/2022/4/8/art_28582_3914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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