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审计整改是维护审计监督严肃性和党委、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是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重要作用的客观需要。近年来,湖南省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强化审计整改作为提升审计监督质效的重要手段。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要求压实整改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省委审计委员会成立以来召开的每次会议,都强调要抓好审计整改。省委审计办和省审计厅积极进取,守正创新,不断完善机制制度,持续加大督查力度,推动做好审计监督“下半篇”文章,取得了良好效果。近三年审计整改情况显示,审计反映的问题,当年整改率均在90%左右;通过问题整改,全省各级财政确认收入并上缴国库95亿元,推动归还原资金渠道57亿元,盘活使用或统筹纳入预算管理110亿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制度358项。
一、制度引领,夯实审计整改基础
把完善制度作为推进审计整改的基础工作,紧扣关键环节持续发力,构建分层次多维度的审计整改制度体系,不断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省委审计办提请省委审计委员会于2019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明确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并完善了审计整改结果报告、跟踪检查、部门联动及成果运用4项机制。2020年,省人大出台了《贯彻全国人大<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对研究制定跟踪监督工作方案的程序、听取责任部门单位整改情况报告、建立审计整改清单制度等作出规定。二是完善长效机制。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有关要求,省委审计办提请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我省实施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规定进行细化,推动审计整改各方责任更加明确更加具体,并对加强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作、审计整改报告、审计结果运用、审计整改约谈和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三是规范督查程序。在审计业务工作规程中,专章对审计督促整改作出了规定,明确了督促整改的负责机构、送达审计文书的时限要求、督查范围、督查方式等内容。在此基础上,按照审计文书分配、执行前期准备、跟踪核查、出具执行报告、后续跟踪5个阶段,绘制了工作流程图,明确了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为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审计整改落实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
二、机制赋能,强化审计整改合力
把健全机制作为推进审计整改的有力手段,用好用活各方资源,不断完善审计监督与人大、纪检、巡视、财政等各类监督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整改工作格局。一是推动人大测评。由省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面对面开展满意度测评,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个等级,现场对各省直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投票,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测评结果较差的单位,由省政府督促继续整改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必要时,省人大常委会以开展质询或启动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督促问题彻底整改。作为全国率先推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测评的省级人大常委会,自2016年首次测评以来,已连续开展6次,其做法得到全国人大的肯定。二是推进财审联动。省审计厅与省财政厅每年召开联席会议,就审计监督和财政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协商,联合督促责任单位拉条挂账、清零销号抓好整改,促进财政与审计之间成果共用、整改共促。省财政厅将相关成果运用到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和调整中,采取有效措施盘活闲置存量资金,优化调整支出结构,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财审联动机制推行以来,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持续加强,改革成效得到国务院充分肯定。2020年8月,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湖南作为地方唯一代表,以促进财政审计协调联动为主题作了交流发言。三是深化“纪巡审”贯通。巡视和审计互相将对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监督重点,分别写入巡视报告和审计报告,并互相通报相关情况,有力促进问题整改到位。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查处,并在案件查办“后半篇”工作中强化协作,推动以案促改促建促治。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审计机关依规依程序提请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有效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创新驱动,提升审计整改质效
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审计整改的内生动力,以创新求突破,向管理要效益,推进审计整改提质增效。省委审计办和省审计厅立足自身工作职责,在实践中探索改进,不断创新工作举措。一是“一个机构”负责。成立了审计执行处专职负责审计整改工作,并充实了人员力量。开展具体审计执行工作前,审计执行处加强与业务处室的沟通衔接,全面掌握相关审计发现问题、审计决定、审计处理意见的来龙去脉,明确该项目执行中的重点、难点。集体讨论后,形成统一的执行标准,并做好任务分工。各执行小组深入被审计单位和地区,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情况、组织座谈、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督查。每一个审计项目,均单独出具一份审计执行报告,近三年共出具执行报告500余份。由专门机构推进审计整改,既防范了业务部门“自审自督”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灯下黑”现象,也极大地提高了督促整改效能。二是“两张清单”推进。建立了审计整改工作台账,在出具审计报告时列出“问题清单”,使被审计单位明确整改任务。审计执行处对照“问题清单”编制“整改清单”,动态记录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进度,并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实行对账销号。对积极整改到位的,予以及时销号;对没有按时整改的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说明理由,并督促其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限期完成整改;对整改不彻底、屡查屡犯的,提请相关部门联合督办。三是强化“三项措施”。包括:对重点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如2022年5月,省审计厅派出7个督导组赴全省14个市州及所辖县市区,对2019至2021年省本级实施的六大类120个重点项目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督促,确保在集中整改期内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开展约谈,如2022年7月,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首次对审计整改存在突出问题的10个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开展集体约谈,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提出整改要求,并对相关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对审计整改情况开展专项审计,2022年下半年,省审计厅将组织对2021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以严肃的监督督促整改到位。(肖劲舟)
原文链接:http://sjt.hunan.gov.cn/sjt/xxgk_71228/gzdt/sjyw/202208/t20220828_283264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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