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德阳市审计局与市国资委联合印发《审计监督与国有企业出资人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试行)》,推动审计监督与国有企业出资人监督贯通协同细化实化制度化。
工作共商。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明确牵头领导和联系科室,依托职能优势协同配合开展工作,及时互通相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定期召开沟通协调会议,交流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重点工作,协商解决堵点难点问题。
计划共谋。审计部门在制定市属监管企业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时,加强与国资部门的沟通协商,充分征求其意见建议,就审计发现的问题组织专家会商论证。国资部门将年度专项检查计划、内审工作计划等事项及时函告审计部门。
整改共促。市国资委督促有关国有企业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市审计局持续跟踪、加强督导,合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联合开展审计整改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做深做实。
成果共用。市国资委将国有企业专项检查报告、核查报告等抄送市审计局,有效利用监管成果提升审计效率,避免重复审计。市审计局将有关国有企业审计报告抄送市国资委,需进一步查处的问题线索一并移送。市国资委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市属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董事会评价等方面的重要内容,并及时反馈审计移送问题线索的处理结果。
内审共抓。共同推动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完善内审制度,促使内审工作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风险管控各环节。推动内外审计成果共用,联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检查评价,促进内部审计规范运行。(
原文链接:http://sjt.sc.gov.cn/scssjt/sxdt/2023/12/22/fb5bd7cea22e42efa445805f3c8ab4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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