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巩固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全面了解市、县(区)党委审计委员会运行情况。近日,自治区党委审计办组织开展市、县(区)党委审计委员会运行情况专项督察。
此次督察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在27个市、县(区)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宋海燕带队,利用7天时间对5个地级市及所辖5个县(区)开展重点专项督察,通过交流座谈、调研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市、县(区)党委审计委员会运行情况,并现场给予业务指导。
督察组与各地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机构负责同志及审计办主要负责同志、工作人员谈话交流,详细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开展审计监督重大事项督察督办、推动审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地级市党委审计委员会对下级党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指导等情况,现场查阅、逐项核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及审计委员会议定事项工作台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审计委员会领导同志批示件办理、审计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反馈等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进行点对点指导,提出进一步用好审计委员会及审计办工作平台、健全完善审计委员会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推动增强监督合力的工作建议。(秘书处 贾怡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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