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审计厅组织召开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工作安排部署会,按照厅机关迎考工作具体安排,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迎考准备等进行明确并提出要求,推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工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得庆主持会议,相关牵头责任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一是充分认识考核工作重要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绩效)考核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要切实把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作为检验成效、推动落实、促进发展的关键环节,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落实意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把各项工作做好、做细、做实。二是加强考核工作组织领导。按照年初印发的《青海省审计厅关于分解落实2023年度省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坚持领导带头,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树牢全局观念、强化担当精神,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全面熟悉考核方案和各项指标,确保目标任务事事有人抓、项项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三是全面做好迎考准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作,要密切协作,积极配合,共同落实,认真总结成绩成效,系统梳理亮点特色,根据考核指标任务和要求,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严密组织、分类推进,确保考核过程严谨有序。(厅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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