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履行在全县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整治工作中的审计监督职责,近日,郯城县审计局出台了《郯城县审计局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情况审计监督工作办法》。
办法明确,审前调查工作要与财政、人力资源、机构编制、国资、金融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深入座谈了解,掌握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研判审计工作重点。
办法强调,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中编制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情况审计实施内容及工作步骤。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增加审计业务调查谈话的人员范围,涉及领导工作职责相关的被审单位工作人员都可以进行谈话。
办法指出,针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情况的线索及时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决定移交移送有关主管部门单位。在审计报告的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部分加入涉及领导干部政绩观评价偏差情况方面的内容。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4/1/30/art_89372_1036820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