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山市彭山区委审计委员会印发《眉山市彭山区审计结果运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动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办法》对新时代新征程上审计结果的运用依据、形式、程序、反馈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通过健全完善区委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的审计结果运用工作协调落实机制,细化了相关审计结果运用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以及被审计单位在审计结果运用方面应履行的职责,加强审计结果运用有关单位之间相互贯通协同,提高审计结果的运用效率和效果。
《办法》强调,适用本《办法》运用审计结果的单位,应当及时将审计结果运用情况书面反馈审计机关;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定期收集、汇总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向本级审计委员会报告,并根据审计委员会意见,对有关事项进行跟踪督办或开展专项督察,进一步促进审计结果运用落地见效。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审计结果运用工作,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原文链接:http://sjt.sc.gov.cn/scssjt/sxdt/2024/1/30/d8953a3e29f142c98307c9ec51a99b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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