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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审计厅制定深化实务导师制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4-02-20     来源: 宁夏审计厅     作者:佚名    

  近日,宁夏审计厅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深化实务导师制若干措施》并配套建立导师库和学员库,为厅机关发挥审计骨干引领作用,优化审计干部成长路径,厚植审计人才发展优势制定标准和提供保障。

  若干措施明确了导师选拔机制,首次设立责任导师和项目导师,建立导师库、学员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明确了两类导师职责、目标责任,着重提高导师育人育才意识、审计研究能力和审计案例教学能力,着力打造“师资型审计干部”。

  若干措施指出,学员要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突出政治忠诚、理想信念、纪律规矩教育。要深化研究型审计,发表理论文章、参与课题研究、撰写审计报告;要主动参加审计理论、会计知识等专业知识培训,积极考取专业职称或资格;要坚持科技强审,增强大数据审计思维、数据分析、模型构建等技能学习,积极参加审计署计算机初中级培训、信息化相关专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要注重实践锻炼,担任项目主审、参与专项巡视、纪委办案、到审计署跟班学习等,在关键吃劲岗位锤炼作风、增强本领,着力打造“学习型审计干部”。

  若干措施明确了激励保障机制,通过年度述职、效能目标考核等方式压实导师责任;通过参与审计项目成果汇报、建立审计数据大模型、审计文书撰写等方式,考核学员“能查能说能写”能力,注重正向激励,对表现突出的导师和学员,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年度考核、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资格认定等方面优先考虑。通过一系列措施,促进审计干部学有标杆、做有示范。(机关党委  张 宇)


原文链接:https://sjt.nx.gov.cn/sjzx/jgdt/202402/t20240205_44507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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