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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审计厅关于2022-2023年度重点科研课题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31     来源: 广东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根据《广东省审计厅重点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重点科研课题的通知》,省审计厅和省审计学会组织专家对课题立项申请进行了评审。经研究,确定“教育财政支出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及指标体系研究”等35项课题为立项课题(其中经费资助类20项,自筹经费类15项,名单见附件1)。为做好2022-2023年度审计科研课题研究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按照时间进度、任务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各课题组要尽快开题,认真组织课题研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聚焦审计主责主业,贴近审计工作实践,突出研究重点,避免空泛和一般化,努力使课题研究成果更好服务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各课题组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务必亲自参与并指导、督促、检查课题研究。课题组成员构成和实际研究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审计理论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的有机结合。各课题组所在单位要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支持,按规定加强对课题研究的监督和管理。

  二、各课题组应于2023年2月6日前将课题中期研究成果报告(一式2份纸质件、电子版及匿名处理电子版)报送省审计厅办公室(省审计学会秘书处)。中期研究成果报告应按要求(附件2)排版,不少于8000字。

  三、各课题组应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并报送结项材料。结项材料包括课题研究成果报告、结项申请书和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结果报告。课题研究报告要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严密、研究方法得当,符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要求,并按要求(附件3)排版,不少于1万字。结项申请书应按模板(附件4)所列相关要求填列。结项材料(一式2份纸质件、电子版及匿名处理电子版)应按要求打印装订,由课题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课题组所在单位公章后,报送省审计厅办公室(省审计学会秘书处)。

  四、凡未按时报送课题研究报告或经专家评审组评审认为不符合课题研究要求的,将不予办理课题结项。

  五、省审计厅和省审计学会将组织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和结项评审,确保课题研究成果质量和水平。

  上述二、三项材料报送地址:广东省审计厅办公室(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1号,邮编:510630),电子邮箱地址:gdsjxh@126.com。电话:87078103。

  

  附件:1.广东省审计厅2022-2023年度重点科研课题立项名单

   2.广东省审计厅重点科研课题中期研究成果报告排版要求

   3.广东省审计厅重点科研课题研究成果报告排版要求

   4.广东省审计厅重点科研课题结项申请书

  点击下载:附件1-4.doc


原文链接:http://gdaudit.gd.gov.cn/tzgg/content/post_39976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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