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审计厅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积极推动广东审计系统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效果。
一、2023年我厅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3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加强党对审计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以主题教育为抓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发挥审计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主题教育。全省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后,厅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学习研究,成立厅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厅动员会深入部署。严格按照厅主题教育工作方案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重点措施,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教育总结会,推动主题教育不断走深走实。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厅党组通过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厅办公会议、专题党课等多种方式,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开展主题教育,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审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至四卷,与学习宪法修正案和民法典、新修订审计法等重要法律结合起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三是扎实推动落实党对审计工作全面领导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党在推进审计机关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时提请省委常委会会议于5月31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我省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贯彻落实措施;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关于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部署要求,制定出台《中共广东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推进新时代广东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审计领域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工作制度》,确保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审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审计领域重大事项落到实处;认真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向中央审计委员会报告报备审计工作重大事项共38件,及时履行报告报备程序,努力做到应报尽报;向省委审计委员会报送审计工作重要问题请示、重要报告、重要信息、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共41篇,为领导决策部署提供参考。
(二)持续优化完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各项工作机制,不断夯实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工作基础。一是不断完善审计机关重大决策工作机制,推动审计机关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实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对受委托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草拟的规范性文件、审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规划和制度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协议等重大事项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4份,有力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持续开展机关制度规范化建设,及时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全方位扎紧审计机关制度的笼子;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前期咨询论证,积极推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每年主动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情况报告、部分事项审计结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等。二是持续加强审计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进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等要求,系统性归纳整理审计领域法律法规,制定出台《广东省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明确审计人员依法履职应当掌握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审计系统领导干部法律素养,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2023年度学法考试工作中,全厅干部职工参学参考率100%,学法考试成绩优秀率100%;制定出台《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申诉复查办法(试行)》《审计移送管理办法(试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类及整改结果认定标准试行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严防审计质量风险。三是优化审计项目管理机制,压实审计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制定出台《广东省审计机关审计项目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审计项目“六项正面标准”和“七项负面标准”,对审计项目进行标准化管理,督促审计组全体人员遵守审计纪律,严格依法审计,研究解决审计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落实审计项目重点事项和工作目标。四是开展审计质量检查三年行动,规范审计执法行为。组织对深圳、汕头、汕尾、东莞、湛江、茂名、清远等7个市审计局及其所辖的1至2个县(市、区)审计局的2022年度审计业务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对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开展审计工作的情况,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被提起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请信息公开情况,纪检监察、巡察等部门检查及落实整改情况,以及审计项目具体审计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引用政策法律法规是否适当,是否依法客观提出恰当的处理处罚意见等情况进行检查,保障审计机关依法依规开展审计监督工作。五是推进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审计立法工作,依照法定程序,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等部门沟通,将《广东省审计条例》纳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预备项目。
(三)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积极推动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我厅党组自觉对标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战略部署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各项目标任务,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促进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依法行政、规范理财、严格用权。2023年,我厅共审计91个单位,查出违规问题金额90多亿元,促进增收节支近80亿元,移送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事项90余件,为促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加强审计监督,组织开展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情况、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绩效情况、海洋经济发展与保护情况、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实施情况、省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等审计工作,着力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重大项目加快建设;二是聚焦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加强审计监督,继续盯紧看好财政资金,以增强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为目标,重点关注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之间协调配合情况,组织开展省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下级政府财政管理和收支、财政直达资金等审计,重点揭示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政资金低效闲置以及财政运行存在局部风险等问题,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聚焦实体经济发展加强审计监督,组织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情况、省属国企下属企业财务收支情况、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情况等审计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稳定预期、提振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四是聚焦推动兜牢民生底线加强审计监督,组织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情况、民办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及办学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等审计工作,紧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惠民富民政策落实,促进更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五是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审计监督,组织开展粮食调控能力建设情况、能源项目建设情况、银行风险管理情况、通信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财务收支情况等审计工作,及时揭示各类重大风险隐患并提出防范化解建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维护经济社会安全;六是聚焦权力规范运行加强审计监督,组织开展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省直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制定我省贯彻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若干措施,出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风险防范清单》,完善领导干部教育提醒机制,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功能,为领导干部划出履责“红线”,强化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震慑力,完成向全省1万多名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发送2份清单的工作,促进依法用权和廉洁用权。
(四)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重大问题为目标,积极推动跨领域跨部门协作联动、提高监督合力。一是推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部门的贯通协作。积极推动我省纪检监察和巡视巡察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赴上海、江苏、贵州等3省市开展调研,在联合办案、成果运用、力量调配、工作保障等方面学习兄弟省市先进经验,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调研成果;梳理2020至2022审计年度审计发现的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交省委巡视办,作为巡视重点内容予以关注,对审计查出重大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二是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紧扣人大代表关心的热点难点,配合省人大开展现场调研跟踪,协助组织召开人大代表专题询问会,联合省人大财政经济委、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组成工作组开展实地督促检查,督促整改措施落地落实。三是充分发挥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制定出台《广东省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确立“统筹兼顾,全省一盘棋,突出重点、消除盲点,提质增效”的整体工作思路,对各类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审计全覆盖作出明确安排,凝聚全省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共识。四是推动公安机关案件侦办与审计监督有机贯通,联合省公安厅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协同配合的意见》,加强审计机关与公安机关在线索移送、案件办理等方面的协同配合,推进监督力量贯通,共同维护财经秩序、保卫国家安全。五是与多所省属院校内审部门开展联学共建活动,聚焦内审工作实际,深入交流内审工作开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高校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联动工作。
(五)积极组织开展审计法治宣传教育,一体化推进法治建设、审计监督、普法宣传建设进程。一是坚持把普法工作作为推进审计机关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坚持普法工作与依法审计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审计工作全过程。全面部署审计法治宣传系列工作,将普法宣传工作和审计监督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同推动,2023年,省审计厅派出72个审计组,对21个地级以上市、18个省直单位、9个省属企业、2所省管高校及若干专项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同时,审计组通过进点会、审计现场、口头交换意见、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宣传普及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审计监督的全领域、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审计涉及的全体人员进行普法宣传全覆盖。二是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工作。选派专业法制干部、审计业务骨干深入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省直单位、省属国有企业、全省各级审计机关等开展审计法及审计风险防范、内部审计制度法规、整改制度及认定标准等专题法治讲座,围绕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内部审计职责定位和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内容,全方位宣传审计法制建设情况。三是持续扩大审计法治宣传社会影响力,不断更新审计普法专栏,紧盯社会热点,推出人脸识别装置侵害邻居隐私权案、非法买卖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等释法案例。
二、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省委审计办主任,省审计厅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并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带头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与厅领导班子成员一道,团结带领全省审计干部职工,把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一)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定审计法治建设工作正确方向。省审计厅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全省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后,第一时间组织厅党组召开党组会议学习研究,成立厅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并亲自担任组长,制定包含7个方面60项任务清单的厅主题教育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全厅动员部署会。开展主题教育期间,组织厅党组召开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举办为期7天的专题读书班,开展9个课题调研,列出35项民生项目清单开展民生审计,查摆出14项整改问题,积极配合做好省委提出的与我厅相关的专项整治任务,建章立制21项,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教育总结会,推动主题教育不断走深走实。省审计厅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引导审计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增强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威慑力。
(二)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推进全省审计法治工作。省审计厅主要负责同志紧扣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厅办公会议、专题党课等多种方式,及时组织学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实施好民法典》等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文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新时期审计机关法治建设。认真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和全体审计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定期深入各处室党支部开展领学督学,以上率下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切实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和加强党组对审计法治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在推进审计机关法治建设中的坚强领导作用。省审计厅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带头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要求,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审计法治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省审计厅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担任我厅依法行政(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定期主持召开厅党组会议听取厅机关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对重要法治工作始终坚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审计法治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厅党组在推动审计机关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省审计厅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厅党组全体成员深入审计项目一线,开展审计现场普法工作,同时亲自担任审计普法员,到湛江等13个市县审计机关和审计现场进行指导,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现场广泛宣讲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积极践行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者的职责。
(四)进一步完善审计机关集体学法制度,着力培养审计队伍的法治思维。省审计厅主要负责同志持续推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不断加强审计队伍法治思维建设,深入学习党章、宪法、民法典、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厅党组集中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积极组织《审计常见职务犯罪》《审计移送问题线索相关要求及常见问题类型和表现形式》等专题讲座,组织全厅干部职工观看案件庭审视频等。省审计厅主要负责同志重视加强干部培养管理,着力培养具有较强法治思维、法治意识的干部,大力选派优秀干部参加援藏、援疆,到审计署、审计署广州特派办跟班学习,到深圳市审计局挂职,参加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工作,加强干部交流锻炼、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三、2023年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3年,我厅审计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对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目标,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把法治学习融入日常工作还有待提升,对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政策措施、党内法规,以及各项审计法律法规、财经法律法规等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的计划安排还不够到位;二是全省审计法治专业队伍建设还存在结构性不足,部分审计机关法治专业人员不足、外聘法律顾问未能发挥效用,部分审计机关法治专业人员“错位使用”情况时有发生,部分审计机关法治专业队伍建设缺乏整体规划、法治专业人员变动导致“无人可用”。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理解还不够深入,审计系统领导干部法律素养还有待提高,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还有待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动审计事业发展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等。
四、2024年我厅审计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2024年,我厅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谋划和推进全省审计机关法治建设,重点抓好以下三项法治建设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地方审计立法工作,积极协调推动《广东省审计条例》立法工作;二是做好审计监督与法治建设融合工作,推动审计监督与法治建设形成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三是加强全省审计法治专业队伍建设指导工作,强化全省审计法治专业队伍建设,深化依法审计意识,提高依法审计水平。
原文链接:http://gdaudit.gd.gov.cn/tzgg/content/post_4382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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