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审计法治网!

审计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广东省审计厅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8-31     来源: 广东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2021年,省审计厅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积极推动广东审计系统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效果。我厅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如下:

  一、我厅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1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我省实施纲要要求,加强党对审计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发挥审计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我厅党组通过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厅办公会议、专题党课等多种方式,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和审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卷,与学习宪法修正案、民法典和新修订的审计法等重要法律结合起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体审计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我厅及时推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视频,并向全省审计机关印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全面掀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定期深入各处室党支部开展领学督学,以上率下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努力提高全体审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审计工作的政治自觉。三是扎实推动落实党对审计工作领导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进审计机关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制定出台《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方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运行,强化地级以上市党委审计委员会对本地区审计工作的领导;制定出台《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重点规范地级以上市党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报备工作,强化上级审计委员会对下级审计委员会的领导,制定出台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分工方案等,明确请示报告报备工作责任单位和办理流程,理顺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切实将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四是贯彻落实依法治省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动省委依法治省年度工作要点、“一规划两纲要”、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为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二)不断推动健全完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各项工作机制,有效夯实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工作基础。一是组织实施“制度强审”工程,推动审计机关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成立厅党内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开展机关制度规范化建设,及时建立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动各项保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全方位扎紧审计工作制度笼子。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组织修订完善厅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厅办公会议制度等,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等,不断完善审计机关重大决策工作机制,每年主动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情况报告、部分事项审计结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等。二是致力打造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出台《广东省审计厅审计组组长岗位责任制》《广东省审计厅审计质量检查办法(试行)》等制度,积极推进《广东省审计厅审核复核审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的修订工作,严把审计项目质量关,防范审计质量风险,推动落实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三是开展审计质量常态化监督检查。我厅将审计质量检查职能从法规审理职能中独立出来,成立审计质量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独立处室负责对全省审计质量进行常态化检查,有效筑牢质量风险防线。四是开展《广东省审计机关审计风险防控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落实情况中期检查及专项考核。对13个市审计局落实《三年行动方案》情况开展中期检查,内容涉及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立项和组织的科学性、依法审计执行环节管控、发挥质量控制枢纽作用等7个方面40多个事项,全面加强审计质量控制管理。

  (三)主动作为,认真开展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依法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推动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我厅党组自觉对标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2021年,我厅共审计240个单位,查出问题金额3112.69亿元,其中违规问题金额70.49亿元。促进增收节支105.34亿元,移送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事项分别为21、131、67件,为促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促进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依法行政、规范理财、严以用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围绕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聚焦“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以及“六稳”“六保”工作等,着力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推动中央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省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横向到边”和省、市、县三级财政“纵向到底”全覆盖审计,积极构建完整的财政监督链条,促进提升政府预算管理绩效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对“三农”、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扶贫、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促进兜牢民生底线。深入开展国有企业审计,积极服务国有企业改革政策的落实。持续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轮审,突出抓好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依法用权和廉洁用权。强化绩效审计理念,在所有审计项目中都关注绩效问题,促进提升政府绩效管理水平。二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重大问题线索报告(移送)制度。省委审计办及时向中央审计办请示报告精准扶贫、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养老保障政策落实等方面审计工作重要事项24篇次;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审计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重大问题,及时将审计发现的涉及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线索依法移送纪检监察等机关处理。

  (四)严格规范审计执法行为,积极推动跨领域跨部门协作联动,提高审计监督合力。一是严格规范审计执法行为,确保依照审计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在全省审计机关推行审计计划、实施、审理、整改督查等4项职能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内部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以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等为核心的十项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全面防范审计廉政风险。二是推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部门的贯通协作。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与省纪委监委、省委巡视办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开展“巡审结合”试点,积极抽调审计骨干力量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巡视机构开展巡视或办理案件等工作。三是推动建立健全省级审计整改工作机制。组织研究并以省委审计办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明确被审计单位整改、政府主导、人大监督、主管部门监管、审计机关跟踪督促、纪检监察协同的审计整改责任体系,研究建立审计整改通报制度,探索建立审计机关与巡视巡察机构整改工作联动机制,督促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四是充分发挥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形成监督合力。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组织起草并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印发《关于加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若干措施》,切实增强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的工作合力,形成各项监督有效贯通的工作机制。

  二、我厅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省审计厅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并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到全省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推进全省审计法治工作。省审计厅主要负责同志紧扣省审计厅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厅办公会议、专题党课等多种方式,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和全体审计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审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学习宪法、民法典和新修订的审计法等重要法律结合起来,切实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和加强党组对审计法治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在推进审计机关法治建设中的坚强领导作用。省审计厅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要求,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审计法治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省审计厅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担任我厅依法行政(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定期主持召开厅党组会议听取厅机关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对重要法治工作始终坚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审计法治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厅党组在推动审计机关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审计机关集体学法制度,着力培养审计队伍的法治思维。加强审计队伍法治思维建设,抓好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专题学习,深入学习党章、宪法、民法典、新修订的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参与法治专题讲座、旁听案件庭审等。大力实施“人才强审”工程,推动把具有较强法治思维、法治意识的干部用好用实,大力选派优秀干部分别参加援藏、援疆、驻村扶贫以及到审计署、到审计署广州特派办挂职、跟班学习等。强化审计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廉洁从审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

  (四)积极组织开展审计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审计机关浓厚的法治氛围。厅党组把普法工作作为推进全省审计机关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事项,坚持普法工作与依法审计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通过现场宣讲、展板宣传、网络推送等多种方式组织和推动全体审计干部对宪法、民法典、新修订审计法、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等其他重要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学习,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八五”普法开好局起好步。

  三、我厅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总体来看,2021年,我厅审计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对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广东社会经济的形势发展要求,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工作上,方式方法还不够灵活多样,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全省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工作推进程度不平衡;审计法治专业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等。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科学高效的运用现代化宣传手段意识还有待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动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等。

  四、我厅2022年审计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2022年,我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谋划和推进全省审计机关法治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四项法治建设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工作要求,系统研究谋划我省审计机关“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及“八五”普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二是进一步提高全省审计机关领导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审计发现问题的能力,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让法治工作贯穿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审计监督工作;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重点围绕新修订审计法开展专题学习宣传培训,提高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全省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普法效能;四是扎实推进地方审计立法工作,积极协调推动《广东审计监督条例》立法工作

  

  


原文链接:http://gdaudit.gd.gov.cn/tzgg/content/post_383478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