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原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3月29日,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副厅长马学斌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为进一步了解此次报告的有关情况,记者采访了省审计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黄建勋。
问: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一年,请您介绍一下,与往年相比,今年广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有哪些新特点、新成效。
答: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建设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从部署落实情况看,今年的审计整改工作主要呈现出四方面特点。
一是政治站位更高。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2次省委常委会会议、2次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省政府常务会议、2次省政府专题会议和全省审计整改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各地区、部门和单位把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全力抓好整改。
二是分类整改更科学。在2021年广东率先探索创新审计查出问题分类整改的基础上,今年我们根据中央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结合问题成因、整改难度、风险影响等情况,将审计查出问题分为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三类问题,分类指导、分类施策,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审计整改工作更加客观、科学、精准。
三是督导检查更严格。审计机关将审计整改监督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强化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双监控”,开展全省审计整改攻坚月活动和3轮专项检查,建立通报和月报制度,及时发出112份整改督办通知和204份整改清单,分解细化整改事项、责任和要求,一张清单跟到底。省有关主管部门通过制订方案、召开会议、印发文件、成立专班、督办提醒、实地调查等方式,积极指导督促被审计单位开展整改。
四是贯通协作力度更大。省委依法治省办将审计整改情况列入法治广东建设考核内容。省政府办公厅将重要审计整改事项纳入政府督查范围,开展联合督导。多数地区建立了巡审联动、督审联动机制。组织人事部门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省有关主管部门将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到资金分配中,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总的来说,今年的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更加显著。截至2022年2月底,省人大常委会重点关注的审计查出突出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有91.44%已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均取得了较大进展。审计查出问题共涉及金额612.78亿元,已整改571.1亿元,金额整改到位率93.2%。在纠正具体问题的基础上,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注重根源治理,积极从制度层面予以规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39项(其中全省性制度49项),屡审屡犯现象由多发、面发转向少发、点发,情况逐渐好转。不少主管部门主动开展行业内“经济体检”,对普遍性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实现标本兼治、规范管理。可以说,通过审计整改,审计监督在推动改进政府工作、提升治理能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问:从您的介绍中,我们能够感受到,今年审计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成效明显。从报告中我们得知,今年有些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请您具体介绍一下,主要集中在哪些领域?
答: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不懈努力,今年有些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省级财政管理、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使用、风险防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这五方面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比如,在省级财政管理方面,省财政厅启动新一轮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大事要事财政保障机制,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定期核查和清理存量资金,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集中财力办大事、办成事。实施省对市县预算安排审核,进一步细化转移支付预算编制,推动专项资金下达率有较大提升。在风险防范方面,已明确省粮食和储备局为我省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的牵头部门,统筹协调公共卫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印发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省级储备项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各地区补充采购救治防护物资4.62亿元,及时完成应急物资储备任务。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方面,医保、民政、残联、扶贫、政务数据等部门加强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落实落细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审计指出的应获未获补助人员2056人均已纳入保障。省医保局加强药品耗材采购监管和资金保障,严格推进平台采购,有关地区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任务,及时结算药款3.04亿元,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问:国有资产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节约高效履职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近两年,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请问,今年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如何?
答:国有资产审计是宪法及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赋予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是促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监督方式之一。省审计厅高度重视国有资产审计工作,近两年来,我们一直将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作为突出问题,重点跟踪督促整改。今年的报告重点反映了省属国有企业资产、自然资源资产这两方面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省属国有企业资产方面,省国资委结合审计查出问题,举一反三开展会计信息质量问题专项治理和财务决算专项复核,有关省属企业调整账目报表7.3亿元。有些省属企业着力于防范资产损失风险,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善相关制度36项。有些省属企业通过停止经营、清理不合规业务等方式整改资产损失(风险)金额1.49亿元,通过起诉、破产重组等方式追回或化解损失风险1.93亿元,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在自然资源资产方面,省自然资源厅加强卫片执法监督,实施“增违挂钩”惩戒,制止农用地保护不严问题,2021年全省共复耕复绿5.18万亩,完善用地手续3.68万亩。省林业局积极开展毁林违建乱象清理整治、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回头看”等专项行动,着力加强林地和湿地保护。有关地区健全耕地管控制度和巡查机制,纠正违法占用农用地2.62万亩,整改违法占用林地和湿地2523宗,共0.82万亩。
问:近年来,审计机关不断加强对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的监督。请您介绍一下,今年民生领域审计整改的主要成效有哪些?
答:省审计厅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基础教育、困难群众救助、就业、医疗、农村建设、保障性住房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事项,深入揭示问题、督促整改,助力兜牢民生底线。各地区各部门通过审计整改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
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方面,主要是通过审计整改将全省未参保的未分类事业单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将审计指出的困难群众、退役军人等重点应保障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完善我省社会保险信息比对机制,收回清退不符合发放条件的养老金。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主要是解决部分住房保障政策落实不精准问题,取消3993户不符合条件家庭的住房保障待遇,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和公租房项目投用,完成城市特殊困难群众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情况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群众给予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在省级教育补助资金方面,主要是加快中小学校舍修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资金1.35亿元;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划拨补助资金2.15亿元,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推进572个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校舍维修项目建设,及时拨付资金0.66亿元。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主要是推进农业产业发展政策落实和项目管理,落实项目建设用地1630.15亩,建成农业产业园项目183个,引导建立股份合作、劳动就业带动等利益联结机制,探索订单式、折股量化等新型联农带农方式。
问:报告反映仍有部分问题尚未完全整改到位,请问主要是什么情况?被审计单位和主管部门有何措施和计划?
答:从整改情况看,目前仍有少部分问题尚未完全整改到位,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情况:一是21个问题属于体制机制性问题,需通过深化改革持续推进解决,如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二是41个问题受客观因素和外部环境影响较大,需统筹兼顾多方因素推进整改,如一些受疫情影响、涉及市场主体或诉讼等因素的问题。三是22个问题涉及跨地区跨行业,需有关地区和部门加强配合共同推进解决,如个别住房保障政策落实不精准问题等。
对此,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作了后续整改安排:一是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分类推动整改向纵深发展。严格按照整改计划和目标时限,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落实,及时跟踪进度。二是进一步强化协同配合,形成更有效整改合力。统筹推动解决整改中的困难,深化监督力量贯通,加强督促指导和追责问责。三是进一步用好整改成果,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聚焦政策落实的薄弱环节,着眼体制机制的障碍缺陷,大力推动审计整改“治本”工作,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政策措施,提高制度执行力。
问:新修订的审计法已于今年1月1日施行。请您介绍一下,新修订的审计法在审计整改方面有哪些新规定?广东接下来将从哪些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
答:新修订的审计法增加了审计整改相关条款,着力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主要有以下新规定:一是明确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责任,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以及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的监督责任。二是健全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的运用机制,规定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应当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和制定政策、完善制度的重要参考。三是规定拒不整改或者整改时弄虚作假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接下来,广东将主要从以下四方面加强审计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监督协同。建立健全省市县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机制和督察督办制度,协调解决审计整改重要事项。深化监督力量贯通,完善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党政督查等部门的信息互通机制、线索移送机制、查处协作机制和成果共享机制,推动跨部门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互通互联,增强监督合力。
二是规范工作标准。以清单制为基础、分类管理为核心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做到科学精准、全程可溯、闭环管理。着力研究建立分类整改标准,完善整改结果评价方法,明确整改信息公开要求,优化整改信息系统,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指引,力求解决不会改、改不明白、改不彻底等问题,推动高标准高质量整改。
三是完善机制制度。以中央的有关部署要求和新修订审计法为遵循,加快健全我省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完善党委(党组)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机制,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参考机制,修订审计整改监督管理办法。
四是增强刚性和实效。加大审计整改督办和通报力度。明确整改不到位、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情形的责任,落实约谈和责任追究机制。深化审计整改考核机制,倒逼整改落实到位。探索举一反三事项清单、屡审屡犯清单、深化改革专题报告等方式方法,推动将审计整改作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促进改革、狠抓落实的有力抓手,更好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gdaudit.gd.gov.cn/sjgg/content/post_38968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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