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精神,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一)坚决完成粮食生产任务。持续开展小麦亩产跨千斤、玉米单产提百斤示范行动,推行全程精细精准科学管理,确保播种面积稳定。巩固大豆扩种成果,加强优质专用粮油生产。落实粮食生产支持政策,探索建立与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挂钩的动态补贴办法。
(二)强化“菜篮子”产品生产。瞄准京津冀市场需求,加快打造衡水沧州高品质蔬菜产业示范区,与北京共建一批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打造一批“河北净菜”生产示范基地。加强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动态管理。落实国家促进鲜奶消费各项举措,推进奶牛场智能化建设和升级改造,支持奶牛牧场重点项目建设。支持深远海养殖和现代海洋牧场建设。
(三)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管制,分类稳妥开展违规占用耕地整改复耕。坚持“以补定占”,严格落实国家耕地占补平衡改革政策。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利用,对确无人耕种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途径种好用好。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和耕地非法取土,持续整治“大棚房”和“割青毁粮”。
(四)提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结合大中型灌区建设,新建和改造提升一批高标准农田。适当提高省级投资补助水平,通过“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直接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监管,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支持建设一批先进设施园区、畜禽标准化养殖场、设施渔业养殖基地。
(五)加快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分区分类制定实施盐碱地综合利用和改造提升方案。开展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集中攻关培育一批、筛选推广一批耐盐碱作物品种。构建种子、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盐碱地特色产业链条。
(六)强化农业科技装备支撑。围绕核心种源、农机装备、合成药物、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节水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进种业振兴,培育一批生产急需的自主优良品种,发展壮大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领军企业。提升农业创新驿站全产业链服务水平,每村培养1名农技员。加强高性能农机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补上丘陵山区和林果业、设施农业等专用机具短板。加快发展智慧农业,打造智慧农业场景。
(七)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用好国家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持续扩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依法依规探索开展“小田并大田”集中连片整理,提升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生产、劳务等居间服务。
(八)扎实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将受灾较重的农田列入高标准农田新建或改造提升计划,支持修复重建蔬菜棚室、畜禽圈舍、养殖池塘,推进农业设施升级换代。扎实推进2023年洪涝灾害灾损农房重建。推进重点水源、灌区、蓄滞洪区建设和现代化改造,实施中小河流治理、中小型水库建设等工程。加快发展农业、农房、巨灾等保险,三大主粮和重点特色农产品政策性保险实现全覆盖。
二、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九)落实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精准落实动态监测和帮扶措施。对存在因灾等突发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符合政策规定的可开辟“绿色通道”先行帮扶救助。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探索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
(十)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内生发展动力。实施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提升工程,推动优势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省级以下衔接资金重点支持有条件的脱贫县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强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统一管理。落实就业帮扶政策,确保脱贫人口特别是受洪涝灾害影响的脱贫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稳岗就业。
(十一)强化对脱贫地区帮扶支持。在财政、土地、人才、项目、生态等方面对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支持。严格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金融支持“分片包干”责任制。易地搬迁至城镇后因人口增长出现住房困难的家庭,符合条件的统筹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
三、加快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二)做大做强农业主导产业。一体推进产业集群、园区、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一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补链强链延链。开展产业链招商,引进一批战略合作项目和行业领军企业,支持建设一批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先行区。实施乡村文旅深度融合工程,提升重点村镇乡村旅游水平,打造乡村旅游集聚区,持续扩大“这么近,那么美,周末到河北”影响力。
(十三)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建设区域性预冷烘干、储藏保鲜、鲜切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实施一批智能化、清洁化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主产区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重点打造一批中央厨房产业园区,支持邢台市建设食品加工产业隆起带。实施“强龙行动”,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业领军企业。
(十四)完善提升农村流通体系。健全县域物流配送体系,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村级寄递物流基本实现全覆盖。改造提升产地、集散地批发市场,加强集采集配中心建设,支持建设一批城郊大仓基地和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一批县域电商直播基地。持续整治农村假冒伪劣产品。
(十五)实施农民增收促进行动。大力发展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支持农户发展家庭经营项目。深化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完善新型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民增收挂钩机制。深化京津冀劳务协作,做大做强“河北福嫂·燕赵家政”劳务品牌。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继续扩大劳务报酬规模。开展农民工服务保障专项行动,完善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以出租、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
四、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建设
(十六)提升乡村规划引领效能。以县域为单元统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布局,明确建设任务和优先序,加快补上短板。结合实际分类编制村庄规划。稳妥有序开展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加强村庄风貌管控,突出乡土特色和燕赵文化。
(十七)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以整治环境“脏乱差”为切入点,深入开展村庄清洁攻坚行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探索农户自愿按标准改厕、政府验收合格后补助到户奖补模式,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探索农村“黑水”、“灰水”一体化处理有效模式。加强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和源头治理。深化美丽庭院示范创建。
(十八)加快补上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实施供水水质提升行动,持续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实施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同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鼓励支持村内通户道路硬化。加强气源、电源供应和安全排查,确保农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巩固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推进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建设。
(十九)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发展以公办幼儿园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提升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稳步提高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比例,补上医务人员、药品储备等方面短板,提高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逐步提高县域内医保基金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比例,加快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支持具备条件的乡镇养老机构转型提升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鼓励发展老年助餐和互助服务,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
(二十)强化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力度,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健全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处理体系。强化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控制和产品检测。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推进水系连通、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复苏河湖生态环境。落实“三北”工程攻坚战任务,建设一批省级森林乡村。
(二十一)提升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小城镇为节点的县域经济体系,扩大县域就业容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机制。统筹县域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护,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养老服务联合体。深入开展城乡融合发展综合试点。
(二十二)开展和美乡村示范创建。突出重点区域,统筹规划、连片建设、梯次推进、迭代升级,省级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和美乡村示范区、示范村。
五、着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二十三)深化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争创先进、整顿后进机制。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持续开展村党组织“争先创A”行动,推行村级议事协商目录制度。推动干部下沉,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加大编制资源向乡镇倾斜力度,县以上机关一般不得从乡镇借调工作人员,严格实行上级部门涉基层事务准入制度。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二十四)持续加强乡村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探索实施“文化产业特派员”制度,促进城市优质文化资源下沉。开展“大地欢歌”乡村文化建设年、“戏曲进乡村”等活动,培育“冀农乐”农民文化体育品牌。
(二十五)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和“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等典型选树宣传。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有效办法。完善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等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推动党员干部带头承诺践诺。持续推进高额彩礼、大操大办、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
(二十六)扎实开展平安乡村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开展星级平安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常态化推进农村扫黑除恶。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燃气、消防、渔船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治理攻坚。加强乡村治安防控,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向农村地区延伸。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十七)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发挥县委“一线指挥部”和县委书记“一线总指挥”作用。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设,强化统筹推进乡村振兴职责。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四下基层”制度。
(二十八)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扎实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健全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营风险。落实对集体资产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登记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实行税收减免政策。
(二十九)强化多元投入机制保障。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集中财力支持乡村振兴重点项目,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支农政策。支持市县把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纳入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创新支持粮食安全、种业振兴等重点领域信贷服务模式。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投放。提高农业融资担保业务覆盖面和普惠率。扩大农村金融服务专员试点范围。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防范纠正投资经营中不当行为。加强涉农资金项目监管。
(三十)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探索完善乡村人才培养管理制度,有序引导城市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下乡服务。推进对乡村中小学教师、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开展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育行动。推广医疗卫生人员“县管乡用、乡聘村用”,实施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广科技小院模式,鼓励科研院所、高校专家服务农业农村。
原文链接:http://sjt.hebei.gov.cn/h/c/i/355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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