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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出台《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4-03-22     来源: 江苏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为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增强整改刚性约束,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近日,中共连云港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审计整改约谈的适用范围、约谈工作原则等,细化了约谈前的报批等准备工作,规定了应当约谈的八种情形。市审计办负责约谈工作的组织实施,前期应认真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全面掌握约谈对象有关问题具体整改情况,对约谈事项进行核实确认后,审慎地提出约谈建议,报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审批后,拟定约谈方案,对存在约谈情形的整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办法》规定了约谈的程序、方式、工作纪律、约谈事项落实情况的反馈运用、跟踪督查和追责问责等内容。规定市审计办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约谈通知书,明确约谈事由、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提供资料清单等内容。约谈分为个别约谈和集中约谈,一般采取会议形式,形成约谈纪要。市审计办负责跟踪约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如发现约谈对象存在拒不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以及整改措施不力造成损失浪费等严重后果的情况,按照规定程序提请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宋向婷)


原文链接:http://jssjt.jiangsu.gov.cn/art/2024/3/20/art_1104_111813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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